說到同性戀這個話題,對於社會大眾是敏感的。有許多人歧視,不斷地批評,甚至想反同性戀…。隨著世界越來越多元化,紛紛也有許多國家同意同性戀結婚合法化!如今我們才能大方地討論,以及看到這本書的內容。一般來說,女生和女生是較能接受的,就像身為女生能和自己的女性朋友手牽手,大家看來也是因為感情好。其實,撇開那些從古自今的觀念,男女生的關係,每個人都存在著屬於自我的靈魂。是否該給予靈魂的自由?不危害到社會的治安,憑著自己的靈魂找尋捍衛屬於自己的人權。是什麼原因讓這些事情發生?常是大人們口中說的不懂事嗎?或許所謂的同性戀是無法替國家生產報國、甚至傳宗接代。所以對某些人來說,是無法接受與理解的;而對某些國家來說,是無法合法化的。
然而,同性戀對社會的影響是,衝擊到社會的道德倫理、人知常情、男女關係。走在路上偶爾可能會看到同性戀外型上的改變,極端的是,男生會正大光明的戴上假髮、在臉上化妝、身上穿著裙子。而女生則是將頭髮剪成是男生的髮型,穿著十分的中性,或是穿束胸內衣隱藏著身體上的部位特徵。往往他們會接收到四周的人,投射怪異的眼光,猛盯著看。一般人的心態,總是想為何要如此打扮。
書中有許多故事,什麼都不曉得的我們、完全寥落不明的人,只需要帶著柔軟的心,看著文字自然貼近自己,就可以了。有時候是否會感覺到改變過後的男生比女生更為女性化、改變過後的女生比男生更為帥氣,添增了一些無法言喻的魅力。異性戀的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性別思想較為貧乏無色,但其實不是社會的庸俗理解、無性無慾。想念對方的滋味、感受對方的溫暖、體貼對方的辛勞、觸摸對方的身體,何嘗沒有?
愛不應有性別歧視,出櫃結婚爭權益,婦女團體催生「同志伴侶法」。根據報導,某對同志戀人,他們的關係只能在彼此的社交圈公開。「我爸媽知道我是同志,也知道和我同居的女子是我的伴侶,但他們要求我不能對親友公開。」她從來不覺得自己的同性戀性向是種羞恥,也不喜歡自己和戀人只能被介紹為「好朋友」,無奈於雙親的壓力,兩人只能以好友的名義租屋同居。
另外的議題在法律上是,同性戀明明就要陪伴到白頭偕老,卻報稅不符撫養人的資格,因為台灣只認可一男一女的婚姻。而同性戀的權益無法保障之外,當面臨到同志伴侶愛人要手術開刀,卻也無法替對方簽下同意書。對他們來說,台灣伴侶權益的推動,是理想、是溫暖的夢啊!
現在社會型態多元,除了異性婚姻、同志伴侶外,仍有許多同居而不想結婚的伴侶關係。我國現行的法律,把所以無法不願意選擇婚姻的人,都視為「單身」,這種作法是種隱藏的忽略人民。
簡短來說,當今的我們,是否該重視到同性戀弱勢團體?台灣同志是否該合法化?讓大家認識並深入了解同志的世界。或許衝擊到社會的刻板印象、道德倫理,但是同性戀們的權益也不能因此忽視。從國小的公民課本當中,我們也可以看到台灣所謂的「男女平等」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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