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名稱: 私立樹德家商 三年級 15 優等
作  者: 林芷萍 
參賽標題: 再給我一天
書籍ISBN: 9789867059727
中文書名: 再給我一天
原文書名: For One More Day
書籍作者: Mitch Albom
書籍編譯者: 汪芸
出版單位: 大塊文化
出版年月: 2007年03月05日
版  次: 初版
一●相關書訊:
中年男子查理,本是職業棒球選手,由於受傷而不再能馳騁於運動場。此後他謀生不順,個性變得乖僻難纏,他自暴自棄,終日酗酒。妻女離他而去,當他得知獨生女連婚禮也不要他參加,他覺得自己被打碎了。他決定自殺。他在一個靈異般的情境與死去的母親重逢。這一天,很平常;這一天,卻也很不一樣,因為,母親終於說出了那個祕密。查理努力記住母親在他們重逢那天給他的溫柔,把他以為已經破碎的生命重新拼湊起來。他重新活了一次。意外與母親相逢的這一天,讓查理懂得了什麼叫「家」。
 
二●內容摘錄:
她發現了我的香菸。在我房間擺襪子的抽屜裡。這年我十四歲。「我要把這些香菸拿走。」她喊著,一把抓起香菸:「先生,你被禁足了。」「我不在乎!」我瞪著她:「你為什麼要穿成這樣?我覺得妳好噁心!」「你覺得我什麼?」她撲過來,打我耳光:「我什麼?你覺得我」─啪!─「噁心?」─啪!─「你覺得我噁心?」─啪!啪!─「是嗎?你是這樣看我的嗎?」「不是!不是!」我大叫:「別打了!」我抱著頭,逃開了。我沿著樓梯跑下樓,跑出車庫。我待在外面,一直到深夜。我再回到家時,她臥室的門關著,我聽見她哭泣的聲音,我回到自己的房間,香菸還在,我點燃一根菸,也哭了。p.120~p.121
 
三●我的觀點:
當孩子的,總把父母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,總認為得到的愛太少,我們總還要更多更多,而我們已經擁有的,我們不夠在乎,非要等到失去了,才會懂得「遺憾」二字,我們對於家的要求太多,以致於沒有看見:父母已經用了他們所知道的、所能做的、最好的方式在愛,我們總苛求、計較自己的得失,卻鮮少思索他們的處境,可當你走進險惡的叢林,在身旁給你指點迷津的人,是他們。

我們對父母索求無度,而父母滿足我們的予取予求,一個付出,一個接收,大部分的孩子並不會感謝父母的付出,直至失去,直到父母不再或不能付出他們的關愛時,我們才感到懊惱、悔恨,才想要緊握著,才明白什麼叫做「珍惜」。

同樣的,不僅僅是父母的付出孩子視為理所當然,孩子為了達成父母的期望和討好父母的所作所為,父母也將其視為當然,就像書中的查理,孩子會追求那份躲著他們的愛,對他來說,那躲起來的愛是父親的愛,他父親對他說:「你可以當媽媽的兒子,也可以當爸爸的兒子。但是你不能兩個都當。」於是他選擇了可能會失去的那一方,緊緊抓著他,他極力的討好父親,父親將其視為理所當然;母親對他源源不斷的愛,他將其視為理所當然。

或許我們都不曾發現,但我想每個家庭都存在著這樣的關係,我們可能追求著父母其中之一的愛和關懷,然而我們也因此忽略了另一方對我們的付出,那像是泉水不斷湧出的愛,我們視而不見,就因為眼前只有「追求」,而使我們一直沒有留心於其他已經擁有的,許多人都是如此,不懂珍惜,直至失去,等到那時一切早已無法挽回甚至重來,世上沒有時光機能讓我們回到過去改變,但即使我們深知這點,卻依舊不好好把握及珍惜,似乎非要失去才能明白:世上所有事物,無法永遠擁有,只能珍惜。

儘管父母愛的方式不同,但他們的出發點都是好的,有的孩子無法接受父母對待他的方式,於是他抵抗,使彼此之間的誤解愈來愈大,傷害也逐漸加深,甚而憎恨對方,但到了最後,我們又得到了什麼?所以與其憎恨,不如選擇體諒,試著站在對方的角度著想,也許會發現對方一直隱藏著的一面,那一面不過就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受傷害所做的一切,或許我們不能諒解,但請試著了解,他們是愛你的。

人生不像考試能夠拿滿分,我們都會犯錯,我們都會有情緒失控的時候,當他人無心的給予傷害,我們要嘗試著原諒,再給彼此一個補考的機會,而不是看著傷疤陷入怨恨,原諒他人也原諒自己,心胸才能因此而更加開闊,與家人和他人之間的關係也會更加緊密,人生才能平順而完整。
 
 
四●討論議題:
如果有機會可以擁有一天的時間,你會想和誰度過?你會選擇憎恨還是原諒?